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折旧吗
固定资产减少当月需要计提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这就意味着,对于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由于其在当月仍然在使用,因此应当计提折旧。从下一个月开始,由于该固定资产已经停止使用,就不再计提折旧。
此外,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也明确了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这一规定与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一致的。
因此,无论是从税法还是会计准则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减少当月都需要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哪些?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本文详细介绍了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折旧吗,也同时讲述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哪些。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需要继续积极折旧。资产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每一个企业的财务人员都需要熟练掌握自己单位选择的折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