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亏进项税额要转出吗
固定资产盘亏的增值税处理相对复杂。一般来说,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情形,其进项税额是需要转出的。具体来说:
1、非正常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正常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等。对于这类损失,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即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改变用途:如果固定资产被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同样需要转出。因为这些用途并非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不允许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然而,如果固定资产盘亏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进项税额一般不需要转出。因为这类损失并非企业的管理不善或主观意愿所能控制,所以税法给予了一定的豁免。
固定资产盘亏的相关分录怎么做?
1、报告经过批准之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经过批准后
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固定资产盘亏进项税额要转出吗?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在上文内容中小编老师已经针对固定资产盘亏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相信你们应该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同时对于很多新手学员来说,固定资产的盘亏在增值税上的处理还有很多问题的,如果你们对此方面的知识有兴趣的话,那么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提问,会有很多专业的老师在线为你们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