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的财务核算规则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也可能在借方)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2.转换股份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利息,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
3.转换股份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账面余额)
其他权益工具(转换部分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贷:股本(股票面值×转换的股数)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1、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的主体通常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的主体为上市公司本身;
2、依据法规不同:可交换债券主要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法规,而可转换债券主要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法规;
3、发行目的不同: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
4、所转换股份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可转换债券的财务核算规则是什么?通过上文提及到的相关财务知识的学习,相信你们应该非常清楚,企业财务会计针对可转换债券的核算,可以按照上文提及到的方式进行核算的,在这里小编老师就不再一一累述。在本网站上针对股权、债券等相关财务处理知识还有很多,如果你们对此方面的内容有兴趣,那么不妨来这里试试,在这里可以选择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进行免费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