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计价方法变更需要备案吗
是的,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
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利润水平,税务机关要求对此类变更进行备案,以防止企业通过随意变更方法来调节不同纳税年度的利润,从而规避税收。
办理备案通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提交申请,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备案通过后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确认。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
先进先出法优点: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而且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公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在通货膨账情况下,先进先出法公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企业资本保全。加权平均法优点:计算方法简单。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1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较大的差异。适合物6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个别计价法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
存货计价方法变更需要备案吗?很显然的,在上文提及到的材料中,小编老师认为存货计价法变更是需要提前备案的,这样的处理观点学员们读完之后应该有了一个基础上的认可。其实存货计价法在日常的实操中有很多种不同的方法适用,学员们需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选择不一样的方法来处理的,因此如果你们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是可以来这里找会计老师免费请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