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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

2021-10-08 来源:excel学堂 785

导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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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C.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D.债务人的债权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您好 ABD 根据规定,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1)债权全部转让,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合同权利由新债权人享有,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和新债权人间存续 (2)在“向第三人履行”中,债权人不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只是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而已,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在债务人和债权人间存续。 请问(1)和(2)什么意思?自相矛盾吗?请举例说明?
    第一种是完全转出去了 第二种就是我和你约定,第三个人执行,当然债权债务不变
  • 债权
  • 不同债权的清偿顺序: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职工债权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这个也是针对同一债权人的清偿,只是不同的债权?
    您好,同学,是这样子的
  • 老师,这发条是不是有点毛病,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然后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之前又享有债权,人家新债权人凭什么去主张抵销原债务
    在债权转让的情形下,虽然债权发生了转移,由新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原让与人(原债权人)的债权先于或者同时于转让的债权到期,从法律为了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赋予了债务人向新的受让人主张抵销的权利 这一规定的目的和合理性在于,一方面,法律要保护债权的流通和转让;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因债权转让而使债务人处于不利地位。如果不允许债务人进行抵销,那么在原债权人存在对债务人负债等情形下,债务人还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全额履行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可能有失公平
  •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C,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 B.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自己履行 C.债权人可以代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务人的债权 D.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
    A,C 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负债+所有者权益,这是为什么,这就相当于说债权人权益等于负债吗?
    资产 =负债+所有者权益 债权人权益就是负债
  • 破产债权债权人债务人是谁?
    你这个问题想问什么呢
  • 老师好,代位权中的债权人是最终的债权人,而撤销权中的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对吗?
    你好,同学。 是的,理解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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