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专业科目内容为财政,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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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能否总结一下常见考题中哪些业务是账面价值为0,哪些业务计税基础为0,哪些业务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答同学你好参考以下看看,
以下是对常见考题中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情况的总结:
一、账面价值为 0 的业务
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预计无法转回的资产,在某些情况下可认为其账面价值为 0。比如一项应收账款,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极差,已确定无法收回且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此时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可能趋近于 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当摊销完毕且无残值时,其账面价值为 0。
二、计税基础为 0 的业务
税法上对某些收入在特定条件下给予免税待遇,而对应的资产在会计上确认了账面价值,但由于税法不征税,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可能为 0。例如,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会计上确认为一项资产,但税法规定该拨款为不征税收入,那么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0。
预计负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其计税基础可能为 0。比如企业因未决诉讼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但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在该负债未实际发生时,计税基础为 0。
三、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的业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通常相等。因为税法一般在金融资产出售或处置时才确认收益或损失,初始确认时与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企业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的固定资产,在没有发生减值、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时,账面价值通常等于计税基础。因为税法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在很多情况下与会计折旧方法接近,所以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时,两者可能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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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下: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这里是计税基础是什么价格,可以解释一下吗,不是很理解~~
答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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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列有关审计要素中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即是审计对象的载体
B、计税核算基础属于通用目的的编制基础
C、被审计单位根据自身的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选择采用通用目的的编制基础或特殊目的的编制基础
D、特殊目的的编制基础不是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答C
【答案解析】 选项A,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标准,财务报表是审计对象的载体;选项B,计税核算基础属于特殊目的的编制基础;选项D,特殊目的的编制基础也可能会成为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本题考查审计要素——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属于审计基本原理中的基础理论性内容,需要记忆掌握。
知识点拓展:审计要素包括: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注册会计师、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预期使用者)、财务报表(审计对象的载体)、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标准)、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其中,管理层可能会成为预期使用者之一,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是否存在三方关系是判断某项业务是否属于审计业务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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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年终奖适用个税专项扣除吗,在5000几扣除基数 的基础上加一些
答你好!不适用,年终奖除以12,查找税率,年终奖*适用税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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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3年《税一》,《税务实务》基础精讲班开课了吗
答https://www.acc5.com/swsks/再税务师课程里面- 班级课程去看看 ; 这个有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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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对应股权支付的原资产计税基础+(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转让企业的原资产计税基础+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此处“(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是否就是非股权公允价值,那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就是股权支付的原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的公允价值,请问这样理解对不对
答您的理解大致正确,但需要稍微调整一些表述以更准确地反映税务处理的原则。
在税务处理中,当一家企业收购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时,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通常需要进行调整。这主要是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防止双重征税。
对于您提到的公式:
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 = 对应股权支付的原资产计税基础 %2B (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 %2B 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
这里,“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指的是被收购企业在转让资产时的计税基础,即这些资产在被收购企业账面上的价值。
而“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则是指被收购企业因非股权支付(如现金、其他资产等)而获得的所得,这部分所得在被收购企业确认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因此,“(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 %2B 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并不完全等同于非股权支付的公允价值。它更多地是反映了被收购企业在转让资产时的税务成本和因非股权支付而获得的所得。
所以,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可以理解为股权支付的原计税基础加上被收购企业在转让资产时的税务成本和因非股权支付而获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