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资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34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价3510元。计算应纳的销售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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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找同行业商贸公司销售乳制品原料的老师,需要求教几个问题,谢谢。
答同学你好
你直接提问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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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乳制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23年11月销售酸奶3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原乳单耗数为1.2吨,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0.44万元/吨,按照投入产出法计算,该乳制品加工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是?
答案=300×1.2×0.44×13%/(1+13%)
加工成酸奶税率是13%抵扣率不应该是10%吗?
答你好,相关规定如下:
适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试点行业: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确定收购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先分清是属于那种抵扣情况,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核定扣除的办法,其余为计算抵扣。
二、根据第一步判断出适用核定扣除还是计算抵扣后,再根据以下规则确定农产品的扣除率:
1、核定扣除
(1)用于生产货物的,扣除率为所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例如,收购原乳生产酸奶,酸奶适用的是基本税率13%,那么收购原乳抵扣进项税额的扣除率就是13%。
(2)用于直接销售的,适用9%的扣除率
例如,一个生产液体乳的企业,收购了原乳,直接对外销售,此时扣除率为9%。
2、计算抵扣
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10%扣除率
用于直接销售、简单加工后销售或用于餐饮服务等其他用途:9%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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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 某乳制品生产企业2021年1月购进总价150万元的鲜牛乳用于生产奶酪。已知当月销售奶酪共计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60万元,其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为200万元,其中农产品耗用率为60%。按照成本法计算,本月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是()万元。
答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2B扣除率)=200×60%×13%÷(1%2B13%)=1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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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乳品加工企业2022年11月份销售酸奶1000吨,实现不含税收入700万,原乳单耗数量为1.06,期初库存原乳1000吨,平均买价为4100元/吨,当期以4500元/吨的价格购入原乳800吨。
问:⑴该乳品加工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⑵某乳品加工企业当月的应纳税额是多少?
答同学你好
1、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1.06(1000*0.41%2B0.45*800)/18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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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好,公司出差人外面买的饮料开的发票是乳制品能报销入账吧?
答你好,可以报销入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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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老师,乳制品的增值税是多少的税率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52号)文件的规定: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鲜奶的增值税税率为9%。用鲜奶加工的各种乳制品增值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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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请问您一下,假如我公司给某企业加工乳制品产品用的都是我公司的原辅料,生产出来的产品能给他开具乳制品-某产品名称发票还是加工费发票?谢谢
答你好,材料都是自己的开具体商品名称的发票。。就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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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R&L公司生产和销售护肤品,将价值$2 000,1 000毫升的精华水支付$3 000转换成本可以加工成两种乳液,800毫升的A乳液和200毫升的B乳液。其中每毫升A售价$9,每毫升B售价$4。如果再支付$1 000转换成本,可以将A加工为600毫升C乳液,每毫升C乳液售价$17。若采用可变现净值法分摊联合成本,那么生产C乳液的成本为?
答尿频, A乳液的可变现净值为:$17×600-$1 000=$9 200
B乳液的可变现净值为:$800
A乳液应该分摊的联合成本为:($2 000%2B$3000)×[$9200/($9 200%2B$800)]=$4 600
生产C乳液的成本=分摊该A乳液的联合成本%2B转换成本=$4 600%2B$1 000=$5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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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乳品企业2019年12月销售9605吨巴氏杀菌牛乳,其主营业务成本为6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70%,原乳单耗数量为1.06,原乳2019年12月初库存数量为4000吨,平均购买单价为3850元/吨,当期购进8000吨,买价为4075元/吨。该乳品企业按照投入产出法确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请计算:
(1)该企业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
(2)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
(3)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该企业增值税适用税率13%)。
答参考答案:
(1)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4000×3850+8000×4075)÷(4000+8000)=4000(元/吨)。
(2)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9605×1.06=10181.3(吨)。
(3)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181.3×4000×10%÷(1+10%)=370.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