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财管2022年考试大纲说个别知识点能力等级发生变化,这个能力等级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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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管2022年考试大纲说个别知识点能力等级发生变化,这个能力等级是指什么?
答说直白了就是能力等级是不同的掌握程度,一般要求了解就是会判断和选择,熟悉就会计算,掌握就是综合分析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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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没有找到这个知识点呀,完整的知识点是什么呀?
答你好,这个是知识点
计税成本的核算
(一)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
(1)可否销售原则
(2)分类归集原则
(3)功能区分原则
(4)定价差异原则
(5)成本差异原则
(6)权益区分原则
(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
见教材结合土地增值税看具体内容,其中注意:
1.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2.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内容。
(三)成本计算方法
1.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规定选择其一:(A/B)
(1)占地面积法
(2)建筑面积法
(3)直接成本法
(4)预算造价法
2.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1)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商税务机关同意。
(2)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3)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4)其他成本项目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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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有与之相关的知识点归纳吗
答同学你好,我发给你看看,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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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 能给我讲讲这个知识点吗?~~~
答同学您好,就是这个销售额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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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益行为为有效,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益行为为无效,这个知识点在中级和注会讲解中老师讲的不一样,请问这个知识点最终答案是什么?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无效,只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才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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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能跟我说一下相关知识点吗?我记得上海,深圳转让是免征,但其他地区转让征收多少我不太记得了 我笔记本上一直没找到这个知识点,可能记漏了,麻烦您告知一下相关知识点
答同学你好,这里不是上海,深圳转让是免征的。
而是个人转让,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免征。意思就是股票如果是上市公司都在那就免个税。
如果没有上市那就不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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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您好,(6)这个知识点没听到过,请问这个知识点今年还适用吗?
答同学,你好
还适用,但是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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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管问题,请问第9题考察什么知识点?要看哪里的知识?
答您好,这是考察财务管理资本成本的可比公司法,去听一下这一章的课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