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跨国总公司与其各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之间,通过人为订定内部交易结算价格,转移利润,逃避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跨国纳税人往往人为抬高或压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通过资产、货物销售等渠道把高税国的利润转移到避税港,以减轻其税收负担,把税后利润扩大到最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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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老师股权转让如何避税啊
答你好; 你们是个人转让还是公司 ? 个人这个有课程的哦。 专门有讲解课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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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股权转让法律有无规定不可以平价转让,如平价转让要.求有哪些?
答同学您好,没有规定不让平价转让,只不过税务会对转让进行过问和评估,只要价格是合理的,不管是平价,高价,低价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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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公司一股东转让其1%的股份给另一个自然人,这个1%的股权是2万元,那么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股权转让价该怎样确定?能以低于两万的价格转让吗?转让方缴纳个税按照股权比例对应价格2万缴纳个税还是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价缴纳个税?
答您好,理论上低价可以转的,但税务局不行,但可以平价转让的,转让方按转让所得缴纳个税,所得=转让价格-成本(2万),评价或低价就没有转让所得,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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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股权转让怎么界定是否属于低价转让
答若未分配利润利润是负数,低于对应实收资本则是低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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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您好股转让如何定股权转让价格。
答你好,一般是平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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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平价转让股权价格怎么定?
答你好,这个就是按照所有的权益的对应金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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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定股权转让价格,未分配利润-103515.92,所有者权益116484.08,转让价格定2万合理吗
答这个双方协商处理就可以了,或者考虑以后的盈利情况来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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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股东认缴出资648万,实收资本500多万,现在转让价格定位100万。税务局这边是否会认定低于正常价转让
答是的,不能低于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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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自然人股权转让。 因转让价格偏低,不通过。现增加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协议重新签署,可以仍指定与旧的协议同一个转让日期吗?
答不建议指定与旧协议相同的转让日期,存在法律和税务风险。
正确做法是按实际签署时间定新协议日期,或签补充协议说明价格调整(补充协议用新签署日期),同时确保调整后价格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