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会计处理,请问在分次行权的时候,其他资本公积应该怎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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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员工期权授予日需要做账务处理吗?什么时候开始做账务处理
答您好,授予日是不做的,年底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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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看到2020年上市的三人行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 2、授予数量:61.11 万股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 人 4、授予价格:104.85 元/股,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11月30日收盘价格是197.64元那需摊销的总费用是不是这样计算呢:611100*(197.64-104.85)=56,703,969,
答您好,对的,就是这样处理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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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 000股,授予价7元/股; 2021年6月按42元/股全部行权; 2021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 500元
这道题利息收入时间差别化处理,持股时间从那天开始计算?
答您好,学员。持股时间从行权日开始计算,超过一个月小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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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公司 2×21 年 1 月 1 日向其 100 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 1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br>连续服务 3 年,即可以每股 10 元购买 1 万股本公司股票。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 30 元。老师该期权授予日正常市价为什么是40
答您好,授予日正常市价-行权价10=期权公允价值30,因此正常市价=1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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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母公司甲以其持有的子公司乙的股票对乙的员工10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2021.7.1授予,自授予日起在职4年可按6元/股购10万股,授予日期权公允价值8/股,2021.12.31公允价9/股,2021无人离职,预期未来1人离职。甲公司的会计处理,(1)CR:长期股权投资101.25 D:应付职工薪酬101.25 (2)CR: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0 D:管理费用90 为什么要做第二个分录?
答您好!母公司个别报表只有第一个分录哦,第二个分录应该是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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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 D )。
A.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B.应付职工薪酬
C.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D.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这个题为什么选D呢,他只说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并没有说在等待期内,那授予日立即行权的会计分录不就是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吗
答答案应该是C,而不是D。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相关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因为是立即可行权,不存在等待期,不需要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直接计入股本溢价反映权益的增加。所以你对该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题目答案有误。
如果是存在等待期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才是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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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怎么判断是一次授予,分期行权呢
答一、从授予时间角度
1.一次授予的特征:通常在一个明确的特定时间点,企业将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工具一次性授予给激励对象。例如,在公司的某一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并在该会议确定的时间节点将全部激励份额授予给员工。比如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当天就将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等权益工具授予给符合条件的员工,这就是典型的一次授予行为。
二、从行权时间安排角度
1.分期行权的特征:虽然权益工具是一次性授予的,但激励对象不能一次性全部行权,而是根据事先约定的时间阶段和条件分批次地行使权利。例如,公司授予员工股票期权,约定自授予日起,员工在第 1 年结束后可行权 30%,第 2 年结束后可行权 30%,第 3 年结束后可行权 40%,这种按不同年度分阶段行权的安排就是分期行权。或者设定业绩条件,当公司在不同期间达到特定的业绩目标时,员工才可以相应地分批次行权。比如公司规定以净利润增长率为业绩指标,当第 1 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0%时员工可行权一部分,第 2 年达到 20%时再可行权另一部分,以此类推。
三、从协议和计划文件角度
1.查看股权激励协议和计划:这些文件通常会明确规定授予方式和行权安排。仔细阅读其中关于授予时间、行权时间、批次划分、行权条件等条款。如果文件中明确提及在某个特定时间一次性授予,并且后续规定了分不同时间段或满足不同条件来逐步行权的内容,基本可以判断为一次授予、分期行权。
四、从实际操作和执行情况角度
1.观察企业实际的授予和行权过程:若企业在最初的某个时间集中进行了权益工具的授予,随后员工在不同时间陆续进行行权操作,符合先一次性授予、后分阶段行权的时间顺序和操作流程,也是判断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重要依据。例如,企业在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中,对股权激励的处理方式体现为最初有一次性授予的记录,后续在不同期间又有关于分期行权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也可以辅助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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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请帮忙总结一下股份支付的处理(按什么价值计量,每期如何计算,计入什么科目,行权日后调整)分三种: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②权益结算的;③现金结算的
答项目权益结算现金结算授予日可以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没有等待期的股份支付):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换取职工提供服的股份支付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按股份支付所换取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但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按权益工具在取得服务之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没有等待期的股份支付):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按授予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有等待期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均不进行会计处理有等待期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均不进行会计处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按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自始至终都是用授予日)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备注:(1)对于附有市场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对可行权情况的估计的,应对前期估计进行修改。(2)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3)根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的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 可行权日之后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备注:因为是自身的权益工具,企业不可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就好比本公司的股票,无论公允价值如何变动,发行了之后,发行企业自身是不可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也是同理。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
(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或相反分录行权日1直接发行股票给职工的方式借: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是无偿授予时不涉及银行存款科目)2回购股票的方式回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职工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是无偿授予时不涉及银行存款科目)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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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员工期权授予日,什么是行权日? 有什么区别
答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这里的达成一致是指,在双方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接受其条款和条件。如果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提交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则应履行该程序或满足该要求。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有的股份支付协议是一次性可行权,有的则是分批可行权。只有已经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才是职工真正拥有的财产,才能去择机行权。从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是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因此称为等待期,又称行权限制期。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期即为行权日。行权是按期权的约定价格实际购买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权日之后到期权到期日之前的可选择时段内行权。
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国法规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与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