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营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国营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纳税义务人。联营企业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资各方(包括行政、事业及其他单位)为纳税人。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外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和营业外支出后的佘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大中型国营企业适用55%的固定比例税率;小型企业、饮食服务企业和营业性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国营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额的计算办法有:(1)适用55%固定比例税率的,为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2)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的,预缴税款时,当月应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求得全年应纳税额,当月再换算为累计应纳税额,求得本月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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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国哪些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个体户、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缴纳的是生产经营所得,
有限公司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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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成立企业,实际经营场所在境外,中国未设立机构,也无境内所得,那这是算居民企业吗?境外所得,需要在境内交企业所得税吗?税率是多少?
答学员你好,实际经营场所在境外,中国未设立机构,也无境内所得,不算居民企业,境外所得不需要境内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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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经营地迁移,原经营地国税已清税,并在新地址国税登记,国税局税种信息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税在原地址未迁移,原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没注销,目前是国税和地税都有企业所得税,现在两边税局都不愿让步,这要怎么处理?
答您好,建议两个税务局都申报一下,原地税按原账面处理,现国税按新迁入地收入处理。或者找两个税务局的局长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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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好,企业2017年成立,没有核定国税税种,核定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在企业没有经营但是后期可能会经营,需要去办理国税税种核定吗?
答那肯定要去核定税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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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企业在国内企业年应税所得为246.77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从A国机构汇回的税后所得28万元,A国所得税率30%,从B国机构汇回的税后所得24万元,B国所得税率20%,在A、B两国分别缴纳所得税12万元、6万元,假设两国与我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的计算相同,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50万元,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计算各国抵免限额及企业实际应纳税额
答你好
A国抵免限额:(28%2B12)*25%=10,小于12,所以抵免限额=10
B国抵免限额:(24%2B6)*25%=7.5,大于6,所以抵免限额=6
企业实际应纳税额:246.77*25%%2B(24%2B6)*25%-6%2B(28%2B12)*25%-10= 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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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2019年)
答B在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60÷30%=200(万元),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B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000%2B200=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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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注册公司,地税报了个人所得税。国税说营业了再去核税种,现在还没有开始营业,要不要去报个企业所得税?
答那不用呢,国税还没有核税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