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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抵免额

2021-11-25 来源:excel学堂 468

导读:允许抵免额指居住国 (国籍国) 政府允许本国居民 (公民) 抵免的在非居住国 (非国籍国) 已纳的税额。在全额抵免下,等于跨国纳税人向非居住国 (非国籍国) 政府实纳的税额;在限额抵免下,允许抵免额要视抵免限额与跨国纳税人实纳的非居住国 (非国籍国) 政府税额的不同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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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到底允不允许抵扣?怎么一会允许一会不允许?
    你好,按照你图片里,是2种情况都计入的这个账户,一种是可以抵扣,但是纳税人自己选择当期不抵扣,留到下期抵扣, 一种是税法上要求纳税人不得抵扣,是永久性的。
  • 自2022年4月1日起,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B.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C.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60% D.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老师:这个答案是A吗?制造业是100%,而其他行业是6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亲,是的呢 相关规定举例说明如下: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 允许抵免额
  • 允许抵扣增值税,和不允许抵扣的企业所得税。这两项说不能抵扣,咋回事?后者我能理解,前者都允许抵扣了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允许抵扣增值税,【 可以抵减增值税的销项税】和不允许抵扣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这部分的成本】
  • 增值税进项留抵退税政策中,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中,哪些不允许退还?
    您好,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这几项其他均不可抵扣,比如: 1、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2、过路过桥通行费发票(含电子发票); 3、国内旅客运输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机票、火车票、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含电子发票)。
  • 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情形有什么
    第一种情形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种情形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第三种情形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第四种情形 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第五种情形 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个人消费。 第六种情形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第七种情形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第八种情形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 第九种情形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第十种情形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
  • 这道题,现在不是允许进项税额全额抵扣吗
    你好,这个是19年才开始的,题目是老题目
  • 老师好,这个是不是不允许有留抵税额
    您好,可以的,只是转入本月数中了。
  • 有人说新税法允许全额抵扣,是真的吗
    是的,4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抵扣
  • 12.31之前购入车辆,购置税允许抵扣?明年就不允许了吗?
    同学你好 进项税才可以抵扣的 购置税不能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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