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为全国性条例规定,本条例于1993年12月28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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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2016年第70号)搜不到,请帮忙搜一下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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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等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二、关于营改增后视同销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纳税人安置回迁户,其拆迁安置用房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的确认,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关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问题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地产行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关于营改增前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相关金额:
(一)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二)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前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五、关于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的发票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六、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三)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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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司法解释
D.地方政府规章
答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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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司法解释
D.地方政府规章
答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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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直接分配法题目
1某公司有供电和供水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供电车间供电若干度,费用若干元;供水车间供水若干吨,费用若干元。供电车间耗用一定量的水,供水车间耗用一定量的电。若该公司采用直接分配法进行核算,请问供水车间的分配率应如何计算?这个怎么做老师
答您好,
不考虑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供的劳务量,即不经过复制生产费用交互分配,直接将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各个受益单位或产品。某种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率=辅助生产车间费用总额/辅助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注意】分母不包括辅助生产各车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各收益车间、产品或各部门应分配的费用=辅助生产的单位成本×该车间、产品或部门的耗用量。只算外账,不算内账 分录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比如
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阳光工厂设有供电和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在分配结转前,供电车间本月共发生费用60,000元,机修车间共发生费用50,000元,本月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供应量如下
您好!
供电车间分配率60000/(80000%2B35000%2B25000)=0.43
机修车间分配率50000/(5000%2B2000)=7.14
借:生产成本-其本 80000*0.43
制造费用35000*0.43%2B5000*7.14
管理费用25000*0.43%2B2000*7.14
贷:生产成本-辅助 电 60000
生产成本-辅助 修理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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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报增值税,干嘛先导财务报表?自己输吗?有没有具体的操作步骤
答你好,申报增值税如果不想自己输,可以在主表点自动获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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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是0税额,若是每季度开具普票(不开具专票)超过45万,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 征收率是多少?
答你好,超过45万不超过都不需要交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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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新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免税,若下季度本公司开普票50万,专票60万。是只要交专票60万的增值税就可以了吗?
答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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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水路运输光祖、航空运输的干租究竟按什么纳税,税率是多少?为什么CPA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和(2)说到这个问题用的税率不一样?
答你好。
水路运输的光租、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3%)。不配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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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增值税怎么规定,个人所得税怎么规定
答你好; 季度不超过45万普票 ;属于小规模类型是免增值税的; 个税是 看你是定期定额还是什么征收方式; 好判断 ; 现在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 是减半缴纳个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