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经济法第十一版》是200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高程德。 本书首创了适用于财经管理专业的经济法教材的体系结构,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对一些单行经济法规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在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中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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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第十一题,经济进货批量怎么算
答同学,你好!
计算过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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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第一题经济法的第一道题目,怎么是一个付款人呢?
答您好,可以的,我们工作中接触不到,感觉 不行
付款人名称可以更改,但是收款人(票据债权人)虽然不能从原付款人收到款项了,但是却可以从更改后的新付款人收到款项,因此,并不会从根本上损害收款人的权益。但是,这种更改,只有原记载人有更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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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我注会经济法学2022年的行不行?变化程度大吗?第十章和第11章的变动可以按照2022年学吗?
答同学,你好
变化程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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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中级考试,第一年考过经济法,第二年考过中级会计实务,那我第三年是不是报考经济法和财务管理就可以
答你好中级考试是两年通过全科才可以。
要是两年没有通过,那就循环了。这三科要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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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第一年过了注会经济法,到第五年的时候可以再考一次经济法吗,没考出来的还按照第一年的来还是按照第五年的没考出来的的成绩来算?
答第五年没过的话,经济法就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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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级经济法里的一致行动人在第几章?
答你好,学员
一致行动人在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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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级经济法,第一句,优先或者劣后,劣后是啥?
答你好,“劣后”指的是在分配利润或剩余财产时,劣后级的股份相对其他类别股份处于次要或较低的地位。
具体来说,当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或剩余财产清算时,会优先满足其他具有更优先权利的股份(如优先股等)的分配要求,然后才轮到劣后级股份进行分配。如果在满足了优先级别股份的分配之后,还有剩余的利润或财产可供分配,才会分配给劣后级股份;如果没有剩余或者剩余不足,劣后级股份可能无法获得分配或者只能获得较少的分配。
例如,公司可能发行了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在分配利润或剩余财产时具有优先权利,而普通股可能被视为劣后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先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规则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利润或剩余财产,之后再将剩余的部分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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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济法#第19题选什么?为什么?
答你好同学,参考一下链接拉到最低:
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questiondetail?id=1722689380847166141&source=tikushiti&source_id=75654545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