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账务处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1、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按其购入价与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合作社将产品物资分配或出售给成员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出售给非成员的借记:“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2、合作社将成员生产的产品进行统一收购时,按其收购价和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等科目。合作社将产品对外销售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3、合作社为成员代购生产资料时,借记“产品物资”科目、“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合作社为成员代销产品时,借记“成员往来”(成员尚未结算回的借记:“应收款”)等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4、分配根据交易量和社员入股比例进行。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记“股金”、“专项基金”科目。同时,借记“股金”、“专项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专项应付款”等科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购销合同能不能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购销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账务处理怎么做?在上文提及到的相关会计知识中,小编老师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统一代为采购以及根据交易量和入股比例进行分配处理的,这些与之相关的会计分录知识小编老师已经在上文都有讲解的。如果你们还想学习更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的财务知识,那么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学习,在这里还可以找会计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