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包含购买选择权的会计处理路径
在租赁日,合同约定承租方在租赁结束后可以行使购买选择权,当承租方在租赁日无法确定,但在租赁期间却可以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将会发生变化(增加了租赁到期时购买租赁资产的付款额),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增量借款利率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租赁负债需要重新计量,也就是“租赁负债”的余额需要调整,租赁负债的调整额度也就是“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额度。
无论租赁双方是否明确约定购买选择权,因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导致租赁提前终止,其经济实质与双方协商补充增加购买选择权并立即行权相同。企业应参照租赁准则关于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有关规定,将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与终止租赁作为一项交易整体进行处理,因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的差额调整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成本。
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是什么意思?
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可以理解为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特定条件下,享有以特定价格或条件购买租赁物的权利。这种权利赋予了承租人在未来某一时间点,对租赁物进行购买的选择权。
二、购买选择权与优先购买权的关系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无需在合同中特别约定。
购买选择权则更多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它并非法律强制规定的权利,而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自由协商约定的。
租赁期包含购买选择权的会计处理路径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通过上文内容学习大家应该对此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行驶购买权的处理有所了解的。其次,对于租赁期间发生的各种处理问题,相信你们应该都是有所了解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关于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方面的知识可以免费学习的,所以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试试好,会有很多专业的财务会计老师在线指导你们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