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补价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涉及补价的情况,需要区分两种情形:
一是支付补价的企业,即支付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承担的负债)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二是收到补价的企业,即收到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式如下:
支付补价: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
收到补价: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
此外,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则应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相应的损益。
非货币资产交换的概念是什么?
非货币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它是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行为,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但有时也可能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涉及与所有者或所有者以外方面的非货币性资产非互惠转让,即资产的单方向转让,通常发生在企业与所有者之间,或企业接受捐赠或企业对外捐赠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补价的税务处理怎么做?通过上文提及到的相关财务资料的学习,学员们应该非常清楚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在交换过程中的补价如何处理,涉及到的税务可以按照支付补价和收到补价的情形来计算的。如果你们读完上文内容之后还有什么 不懂的地方,那么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报名,在这里你们可以学习到很多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