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怎么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根据票据法:
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70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概念如何理解?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付款人,付款人是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不受起点金额的限制,其付款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可用于申请贴现和背书转让。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在有实际交易或与其他机构发生实际债权债务关系时,均可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怎么处理?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针对持票人持有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没有给兑付的处理建议,学员们后期遇到类似的问题也是可以参考上文引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在处理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考验着财务人员的职业水平,如果真有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带着问题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提问,会有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