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xcel学堂官网!
咨询

房屋登记费

2021-10-08 来源:excel学堂 709

导读: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登记,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哦?
    您好, 备案登记不需要缴税
  •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3月1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5月1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B.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C.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和丙,并将乙、丙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D.由甲公司自行选择向谁交付房屋,为谁办理房产登记
    A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预告登记有效期间内,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 房屋登记费
  •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3月1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5月1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B.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C.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和丙,并将乙、丙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D.由甲公司自行选择向谁交付房屋,为谁办理房产登记
    A 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预告登记有效期间内,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 8. 2022年1月1日,冯某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租给楚某,租期3年。2022年4月20日,因急需资金,冯某将该房屋抵押给A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2022年5月5日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23年5月,冯某无力向A银行清偿到期借款本息,经协商,冯某将该房屋折价向A银行抵偿债务,2023年6月5日,双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A银行有权请求楚某腾退房屋 B. 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A银行无权请求楚某腾退房屋 C.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后,A银行有权请求楚某腾退房屋 D.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后,A银行无权请求楚某腾退房屋 选BC吗
    选择BD 法条:当同一物上既存在抵押权又存在租赁关系时,如同“买卖不破租赁”,我国物权法律制 度亦确立了“抵押不破租赁”规则,准确地说,应是“在后抵押不破在先租赁”规则。具体而言: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债务人用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期间又卖给了乙 如果房屋没有登记,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吗?房屋已经登记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如果房屋没有登记,则银行不可以行使抵押权。 如果房屋已经登记了,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某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所有权人,遂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于2023年3月15日申请了异议登记。2023年3月20日,丙打算购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时发现甲的房屋存在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C (1)选项AB: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2)选项CD: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而非登记机构)请求损害赔偿。
  • 老师,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房屋毁损,房屋过户登记未交付,还能解除合同吗?法条是什么
    您好 《民法典》第563条(法定解除权)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适用理由: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导致买卖合同的核心目的(交付房屋、取得完好物权)无法实现,符合“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双方均可主张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原则) 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如房屋灭失),继续履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适用补充: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法院可能依此条款调整或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604条(风险负担规则)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Excel学堂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二维码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提交成功

快账推出导师计划,现为您分配专属辅导老师,我将全程辅导您的学习,并可领取资料包,一对一跟进学习

扫码加我微信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