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现在开始,准备明年的初级考试,时间紧不紧?来得及吗?还有2016版的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的书还能用吗?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
问老师,成本会计实务怎么学,现在学校开了三门会计专业课:初会实务,经济法基础和成本会计实务,感觉时间有紧,怎样提高学习效率
答您好,看一遍书做一遍题目
-
问零基础,想以最短的时间学会计实操
答你好 可以学习学堂的真账实操和报税实操
-
-
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各为多久啊
答您好,经济法基础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2小时。
-
问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基础?纳税时间及相关的?
答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三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问请问,2023年注会高效取证班里,会计庄欣基础精讲有多少课时?税法王侨基础精讲有多少课时?
答同学你好,具体的课程咨询需要咨询网校的客服,这里是会计问题的答疑,辛苦啦
-
问中级会计的基础阶段什么时候结束?
答您好,您这个指的课件吗?
-
问会计实务 是基础会计吗?
答大专学的会计实务就是基础会计
-
问零基础,听会计基础课程吗?还是可以直接听精讲课需要
答这个直接听精讲班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