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按税前工资(应发工资)%2B单位社保%2B单位公积金计算总额,个税、社保个人部分、公积金个人部分已包含在税前工资内,无需额外向客户收取。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配套代收代付分录(借贷相等): 收到客户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 其他应付款-单位社保 其他应付款-单位公积金 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个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发工资 其他应付款-单位社保 其他应付款-单位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