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禁止规定的例外情形
在财务会计中,某些资产一旦计提了减值损失,便不再允许转回。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随意调整资产价值来操纵利润。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典型的例子。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如果采用成本法核算,则其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这一规则基于投资的真实性和稳定性考虑。
固定资产方面,当某项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企业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即使未来市场条件改善,该减值损失也不得转回。这是为了避免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人为调节利润。无形资产同样遵循这一原则,特别是那些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将永久性地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如何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应收款项:
借:贷款减值准备/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为债务工具投资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为权益工具投资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禁止规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通过上文知识的学习,关于企业资产减值损失部分不可以转回情形,相信你们应该已经有所了解的,这些知识就不再一一阐述的。另外,关于企业资产发生减值的账务处理以及相关的计量方法,在本网站上也有很多与之相关会计课程可以学习的,如果学员们目前还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财务知识,那么不妨来本网站上试试,也许对你们提升财务知识有所帮助的。